2015-01-30
如果有人對完全沒有任何根據的事,隨便相信,
我們稱之為『迷信』。
反過來,若我們百分之百、完全知道一件事是『事實』,
那我們也就不需要信心。
『信心』,乃是基於我們已經有的認識與經驗,
相信那些我們『還不完全知道』的事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ermon『我們所相信的是什麼』at MSCC on 2013/04/28
常聽到有人說:『讓我看見,我就相信』,但若是看見了、知道是『事實』,其實就不需要『信心』了。對神的信心,也不是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』或是『船到橋頭自然直』這種『樂觀積極』的想法,而是因著神所造的萬物、祂所啓示的話語、耶穌在世上所言所行、祂在十字架上的救恩、聖靈在我們心裡的感動與生命中的塑造,使我們雖在患難困苦中,仍能相信神的『全能』與『美意』。所以當我們覺得信心不夠時,讓我們更多的回顧思想,自己所『認識』的是什麼樣的神、所『經歷』的是什麼樣的恩典,使我們能有更大的信心往前行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