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2-21    


 
 

光照在黑暗裡,
黑暗卻不接受光。

And the light shines in the darkness,
and the darkness did not comprehend it. (NKJV)

— 約翰福音:一5



讀到這句經文時,我們會想到什麼呢?『物理學家』會說,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黑暗無法抗拒、勝過光明;『實務家』會說,這是多麽的浪費,有光明、有溫暖,卻不願意接受;『解經家』會說,這是描述耶穌降生時,沒有旅店、沒有空處、沒有人,願意接納祂;『哲學家』會說,黑暗不接受光,是因為黑暗不能『理解、Comprehend』光明;『心理學家』會說,這是人的罪性,不願意改變、不願意接受光明;『畫家』可能會思索很久很久,想要如何來畫這幅圖畫。但是對於我們來說,最重要的問題是:『我自己願不願意接受這真光』⋯?



【筆後感言】

在慕道過程中,曾記得聽過一個講員分享說,無論是用多少『力道、Strength』、多少『熱量、Heat』、多少『能量、Energy』、多少『言語、Words』,人們都無法除去『黑暗、Darkness』;但只要點亮一隻小小的蠟燭,那『燭光、Light』就可以驅走黑暗。只是人們是否願意『接受』這蠟燭、是否願意『點亮』這蠟燭?主耶穌基督因著愛來到這世上,但我們是否願意『接受』祂,讓祂來點亮我們心中的黑暗、驅走我們生命中的黑暗?其實在神兒女的生活、生命中,許多時仍會感到黑暗籠罩,真是求主耶穌基督不斷的來照耀、照亮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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