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6-15    


 
 

若是需要以公義、憐憫的心來責備人,
記得目的是要『挽回』他們來『聽從神』,
而不是要『強迫』他們來『聽從我們』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 2017/06/13



當我們看到別人的『不是』,總是會有一股衝動想去『責備』對方,但在這樣的時候,讓我們記得自己要先省察幾件事。第一,我們的看法,真的是出於神眼光的『公義』、還是出於自己眼光的『自以為義』呢?第二,我們的責備,真的是出於神的『憐憫愛心』、還是出於自我『驕傲的心』呢?第三,我們的態度,是以神的溫柔去『挽回』他們、還是以自己定罪的心態去『強迫』他們呢?最後,我們是要他們『歸向神、聽從神』,還是要他們『順服我們、聽從我們』呢?求神幫助我們真是能有一個謙卑、溫柔的心,去幫助這些軟弱的人⋯。



【筆後感言】

人們對其他人的批評、論斷,往往都是在顯出自己『是』、別人『非』,自己『對』、別人『錯』,自己『好』、別人『壞』,而從過去到現在,自己對別人的批評、論斷常常也是如此。但在信主之後慢慢意識到,斷定是非、對錯、好壞,並不是自己所能做,也非自己所該做,而是唯有全知、全義、全能的神才有資格去『判斷、Judge』。自己所能、所應該做的,是帶著『神的公義』而非『自以為義』、帶著『憐憫愛心』而非『驕傲的心』、爲著『溫柔挽回』而非『強迫定罪』,最重要的是幫助人『歸向聽從神』而非『順服聽從自己』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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