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04
在教會、團契裡擔任屬靈領袖,
最重要的兩個特質,是『服事力』與『順服力』。
『服事力』是願意謙卑服事、而不是帶著傲氣統治;
『順服力』是因著權力越來越大,
所需要順服的對象與事情越來越少,
所以更是要學會單單順服神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haring『成為神忠心的管家』at CCCC on 2016/09/24
雖然在這世上的企業、學術、機構,都有許多關於『領導』的培訓教材,但我們在主裡、在教會團契裡,一個屬靈領袖所需要的特質,卻與這世上所強調、追求的,有很大的不同。耶穌很清楚的說:『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、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,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,你們中間誰願為大、就必作你們的用人』。能有一個謙卑服事的心,願意去『幫助』所帶領的人,是最基本的。再則就是有一個時時願意順服神的心,因一個不願意順服神的人,是沒有權柄要求別人順服他們的。求主幫助我們真是能彼此服事、彼此順服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