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31
真正愛一個人,
與事事想要贏得對方的認同、喜愛,
是不一樣的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17/10/07
當我們從心裡愛一個人,就很容易在自己所說、所作、所為上,事事都想要得到對方的認同、喜愛。但這樣的舉止,無論是對父母、朋友、小孩、特別是戀人,與其說是『愛對方』,其實常常是出於想要『被對方所愛』的心態上。特別是對於神兒女,我們知道父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彼此相愛,但是我們的愛並不是以『自己』為中心、也不是以『對方』為中心,而應該是以『神』為中心的。所以『真正的愛』,並不是事事依照對方的意思,來討對方的喜悅,而是能真正為著對方的好處著想、依照神的心意與方式,去愛對方,我們是否願意呢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