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 by Andrew J.S. Liau 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18/05/22
一個人的心,其實是包括了『理性、Rational』、『感性、Emotion』、『知性、Philosophy』、與『意志、Will』的層面,所以當我們從心裡去愛一個人,並不單單是有『愛的感覺、Feelings and Affection』,更是要有『愛的認知、Idea and Knowledge』。但是在婚禮上,重要的並不是在陳述『我想、I think…』、『我覺得、I feel…』、『我知道、I know…』,而是『自己願意、I do』帶著『決心、承諾、委身』去愛對方。不只在婚姻裡,無論自己對神、對人的愛,我們是否願意除了理性、感性、知性,也能以堅強的意願、意志去愛對方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