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7-02
平常的人,都是要先討對方的喜悅、才能被對方肯定;
但神卻是讓我們先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,
在神面前因信得稱義、被肯定,
才在我們生命中,學習討祂的喜悅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ermon『超越事物的喜樂』at GFCC on 2019/06/30
平常的人,往往都是藉著許多『所作、所為』、『所擁、所有』、『經歷、成就』,想要贏得別人的肯定,但我們要不是陷落在無盡掙扎的陷阱中,不斷的想要證明自我能力、自我價值、自我意義,不然就是因得不著人的肯定而感到無奈、失望。但是對於神兒女,讓我們記得,我們真正所需要的肯定,並不是來自人、也不是來自我們自己,乃是來自創造我們的神。而這肯定,並不是在於我們的行為與努力,是在於認識、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,『因信稱義』而得著的。今天我們是否已認知自己已經得著神的肯定,而更多的去討神喜悅呢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