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4-24    


 
 

讓我們追求做一個『討神喜悅』的人,
而不只是『為神所用』的人,
因為惡人也是會『為神所用』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0/04/23



當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、因信稱義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在新生命裡所追求的,是『討神喜悅』、還是『為神所用』呢?其實許多人追求『為神所用』,是因著自己驕傲的老我,仍想要有個舞台可以彰顯自己、證明自己;另外有一些人是因著錯覺,以為要『為神所用』才能『討神喜悅』。但神真正看重的是我們的『良善、忠心』、而不是我們所做的,祂才是真正的主人,可以決定要如何使用我們。反過來,在聖經裡、在現實生活中,有許多神所使用的人,並不討神喜悅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專注在『討神喜悅』而不是『為神所用』呢⋯?



【筆後感言】

人們常常有一個錯覺,以為要『為對方做事』,才能夠、或是就能夠『討對方喜悅』,對人是如此,對神也是如此。從小看到許多父母為小孩做許多的事,或是小孩為父母做許多的事,也看到許多家人、朋友、同事想要用所做的事去贏取對方的愛,但對方不只是不喜悅,還覺得是個很大的壓力。同樣自己也意識到,人為神大發熱心、按自己的意思為神做了許多的事,神也不一定會喜悅。因為真正能討神、討人的喜悅,並不是為對方做事,而是彼此能有一個親密、愛的關係。我們真是要更多專注在『討對方喜悅』、而不是『為對方做事』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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