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12-20    


 
 

『戀愛』不等於『幸福』、『婚姻』也不等於『幸福』。
『幸福』不是找到一個『自己所愛的人』、
也不是找到一個『愛自己的人』。
『幸福』不是人可以尋找的、也不是人可以給予的。
真正的『幸福』,是彼此相愛委身的人,
在『神的愛裡』才能一起『建造』起來的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haring『心靈的伴侶』at NHTC on 2017/12/24



受到這世上電影、小說、歌曲的影響,人們總以為『佳偶』是天生的、『愛情』是命定的,只要我們找到這個人,能與這個人在一起,就可以得到『幸福』,這『幻象、Illusion』不知道使多少的人受了多少的苦。其實愛是需要『學習、Learn』的、愛是需要『成長、Grow』的。真正能帶來幸福的『愛的關係』,不是因著找到一個自己覺得『最好』的人,而是能找到彼此『最適合』的人,並願意一起努力去『建造、Build』、『維護、Maintain』才能擁有的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根基在神的愛裡,一同學習、成長,建造彼此『真愛的關係』呢⋯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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