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1-13    


 
 

希伯來書中說:『人非有信、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』,
所以我們若要『討神喜悅』,
顯然並不在於自己為神做了什麼、
成就了什麼、或是放棄了什麼,
而是在整個過程中,
我們是否相信神、是否願意信靠祂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0/12/08



平常若要討好一個人,人所想的方式,往往是去送對方喜歡的東西,或是去聽從對方,做他要我們做的、說他要我們說的、成就他要我們成就的,甚至放棄他要我們放棄的。當神兒女想到要討神喜悅,可能也是想到這些,但聖經中卻提醒我們,神真正所喜悅的,卻是要我們『相信、Believe』祂、並『信靠、Trust』祂。與其我們外在所做的,其實神更喜悅我們內心裡對祂的全然相信與倚靠。今天我們所做的一切事,是否真是根基於:願意相信神的全能、相信神的美意、相信神的時間、相信神的方式、更相信祂所給予我們的話語與應許呢⋯?



【個人回應】

今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每一件事、每一個決定,是否都是出於對神的信心,並且在過程中,願意不斷的相信神、倚靠神,好討神的喜悅呢⋯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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