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2-03    


 
 

當人以『神的律法』取代神、
以『神的僕人』取代神、以『神的能力』取代神、
以『神的恩賜』取代神、以『神的祝福』取代神時,
信仰就容易產生偏差,而變成『異端』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1/01/26



我們知道神藉著舊約中的『律法』讓人知道祂的心意、法則,也曾在各個時代興起、並大大使用某些祂的『僕人』,更是會彰顯祂奇妙、甚至是超自然的『能力』,祂會賞賜託付、各樣美善和屬靈的『恩賜』給人,並會因著愛、賜予人滿滿的『祝福』。但是當人把這些神所使用的『律法、僕人、能力、恩賜、祝福』看得比神還重要,轉而去追求、敬拜這些,而不是追求、敬拜神的時候,信仰就會產生偏差,往往『異端、Cult』就因此而產生。今天我們心裡所真正嚮往、看重、追求、敬拜的,是神祂自己,還是神所使用的這些『資源』呢⋯?



【個人回應】

是的,求神不斷提醒自己,『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、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』,即使是從神來的『律法、僕人、能力、恩賜、祝福』,也絕不能將其擺在神上面、更不能取代神。真是要求神幫助,常常自我鑒察、儆醒,自己真正嚮往、看重、追求、敬拜的,是單單神祂自己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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