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2-10
貪愛銀子的、不因得銀子知足,
貪愛豐富的、也不因得利益知足,這也是虛空。
He who loves money
will not be satisfied with money,
nor he who loves abundance with its income.
This too is vanity. (NASB)
— 傳道書:五10
在傳道書中,所羅門王以他自己人生的經歷與經驗跟我們分享,貪愛銀子、豐富的,即使得著了、也不會知足。但其實不只是『財富』,『貪愛』這世上的一切,無論是『物品、名聲、地位、權力、事業、成就、宴樂、享受』,甚至是『人本的愛』,也都不會知足。所謂的『貪』,就是『看別人有也想要有、自己有了還想要再多、自己有了卻不願與人分享』;而『愛』的對象若不是神、或是神要我們去愛的人,當自己的心熱愛其他的事與物,一樣的是會失望、不知足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把神擺在生命中的第一位,不去貪愛世上的事物呢⋯?
【個人回應】
『驕傲』與『貪心』,常常是自己心中最不容易察覺、自知的兩種心態,但其主因,都是因著沒有把神擺在第一位、而是把自我擺在第一位的緣故。求神真是不斷的來提醒、幫助自己,能時時活在神面前,以謙卑、感恩、知足、信靠的心,來面對一切的人、事、與物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