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 disciple is: called to live “in” Christ, equipped to live “like” Christ, and sent to live “for” Christ.
所謂的『門徒』是, 得蒙呼召『活在基督裡』、 被塑造而『活得像基督』、 並受差遣來『為基督而活』。
— by Patrick Morley from FaithGateway 『Becoming a More Kingdom-Minded Man』 on 2021/02/23
父神的心意,不只是要我們成為主耶穌基督的『信徒、Believer』,更要我們成為祂的『門徒、Disciple』,但如何才算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呢?這句話提醒我們有三個層面,首先是要『知道神、Knowing God』,願意相信、接受,藉著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十字架的救恩,『因信稱義』而得著在主裡的新生命;但不只是如此,更要越來越『認識神、Knowing about God』,願意尋求祂的心意,接受在主裡的塑造、裝備,不斷在靈裡長大成熟,能活得越來越像基督;最後更是要得著從神來的能力、為主而活,引領更多人歸向神,我們是否願意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