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3-21    


 
 

耶穌說,這樣、
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
神的物當歸給神。

Then Jesus told them,
“Give the Emperor what belongs to him
and give God what belongs to God.” (CEV)

— 馬太福音:二十二21b



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、問祂該不該納稅給該撒時,耶穌回答了這句話。有些人可能誤解這話,以為該繳的稅歸政府、該奉獻的歸給神、其他的就是歸自己了。但耶穌說這句話,並不是指該撒的只歸給該撒而與神無關,其實真正的含義是,即使是歸給該撒的,也是屬於神的。有些人以為,週間是屬公司、週六是屬家人、週日是屬教會團契,但其實我們的專業、家庭、事奉,通通都是屬於神的。記得我們所當繳的稅、所當做的工、所當照顧的家人,都是神所託付、也都是屬於神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帶著良善、忠心、愛心,來做這一切的事呢⋯?



【個人回應】

是的,不是只有奉獻、或是在教會團契裡的事奉才是屬神、才是為神所做,而是自己所有的時間、財物、恩賜、能力,都是屬神、並盼望能良善、忠心的使用在神所託付自己的工作、家庭、服事、與一切的事上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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