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5-30
學習行善、尋求公平、
解救受欺壓的、給孤兒伸冤、為寡婦辨屈。
Learn to do good. Seek justice.
Help the oppressed.
Defend the cause of orphans.
Fight for the rights of widows. (NLT)
— 以賽亞書:一17
我們在每天生活中,都會有許許多多不同的『行動、Action』,其中不知道有沒有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這五個行動:『學習、Learn』、『尋求、Seek』、『幫助、Help』、『護衛、Defend』、與『爭取、Fight』。即使是有,行動的內容與對象卻可能還是不一樣,因為很多的人所在從事的,可能是在『學習知識、尋求利益、幫助權貴、護衛自我、爭取權益』。但是對於神兒女,父神所喜悅的,是我們願意『學習行善、尋求公平、幫助受壓、護衛弱者、辯明冤屈』,不一定是在很大的事上,卻是在自己所接觸到的人身上,我們是否願意⋯?
【個人回應】
是的,『行善』不是自然就會、是要『學習』的,『公平』不是自然就有、是要『尋求』的,『受壓』不一定能自救、是要『幫助』的,『弱者』不一定能自衛、是要『保護』的,『冤屈』不都能申訴、是要『辯明』的。求神幫助自己,能因著愛、藉著愛,來做這些神所喜悅的事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