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2-06
願意承認自己外在的錯誤、罪行,
並悔過改正,已經是非常不容易;
但其實更多的人的問題,
是在不承認、不面對、不改正,
自己內在的錯誤、罪惡,
像是驕傲、貪心、私慾、與權力掌控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5/02/05
人願意承認自己外在的過錯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但願意去承認、面對、改正,不只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,更因著謙卑、反思的態度,可以從這些錯誤、罪行中學到功課,得以進步、成長;而且更重要的,是神所喜悅,可以得蒙神的饒恕、赦免,在神的愛裡重新開始。然而對於人內在的罪,像是驕傲、貪心、私慾、與權力掌控,這些都很容易去『合理化』,所以無論自己或別人,都很難去察覺、歸咎;但神卻非常的清楚,就如耶穌比喻中,這些批判稅吏、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被神光照,而能面對、改正自己內在的罪呢⋯?
【個人回應】
是的,『驕傲』讓人自以為自己比別人都好、都對,『貪心』使人不滿足於自己已經擁有的,『私慾』讓人沉溺、放縱於自我的慾望,而『權力的掌控』則讓人被支配他人的慾望所支配。求神真是幫助自己,時時被神所鑒察、光照,而能承認、面對、改正,自己內在這些隱而未現的罪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