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4-01
『神蹟』顧名思義,是神所行、而不是人所能行的。
人無法行『神蹟』,我們只能感謝神,
在祂施行神蹟時,讓我們得以參與在其中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4/09/19
許多人往往會把『神蹟、Miracle』誤以為是『超自然的事、Super natural』,而在信仰中去追求『神蹟』、或這些會行『神蹟』的人。但其實『神蹟』真正的意思是『神的作為』,是唯有神才有主權、唯有神才能行的。在迦拿婚宴變水為酒的、並不是馬利亞,而是耶穌;用五餅二魚使上萬人吃飽的、並不是門徒,而是耶穌。今天在神兒女生命中所發生奇妙的經歷、並不是人為,而是因著神的恩典與大能。但神卻願意讓我們可以參與,就像耶穌將餅和魚遞給門徒、門徒再遞給眾人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心存感恩、謙卑,來與人分享神的祝福呢⋯?
【個人回應】
是的,『神蹟』是神所行、而不是人所行的,其主權與大能是在乎神、不在乎人。求神幫助自己,願意相信神的大能、卻也願意相信神的時間與美意,不去追求『神蹟』,而是追求神祂自己,與神同在、同行、同工、同心,能帶著謙卑、感恩的心,來見證、參與神的作為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