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5-06
神的愛,並不是『強迫人』的愛,
而是『感動人』的愛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ermon『從神來的愛』at CCMC on 2013/05/12
天父愛世人,賜給我們人『自由意志』,也是因為天父愛世人,祂更盼望我們能『行走義路、不受傷害』,但這兩者卻似乎是矛盾的,因為當我們人『偏行己路、如羊走迷』時,父神會『強迫』我們行走義路嗎?不會,因為神不『強迫』人,不過神卻是會『感動』人。就如在雅歌書中所說:『等他自己情願⋯』。神不用強迫的方式,而是用感動的方式。就像浪子父親沒有強迫他小兒子不要出去,而是以他不改變的愛來感動、接納他小兒子自己回頭。求神幫助我們也能以神的愛、以感動的方式,而不是以強迫的方式,來改變我們周圍的人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