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size of the work isn’t necessarily the remarkable thing; it’s the kind of work God wants accomplished that counts.
能成就『多大』的事,並不是最重要的, 而是神要成就『什麼樣』的事,那才是最該看重的。
— by Dr. Warren W. Wiersbe from his book 『On Being a Servant of God』
從小多數人就被教育,人生的目標是要『成大功、立大業、做大事』;父母、師長所看重、獎勵的,也是要我們去成就這些在人眼中的大事;到了職場開始工作,我們的公司、上司,更是看重自己做事的績效、業績、成果。因著這樣的價值觀,我們在教會、團契、查經班,是否也都只是看重人數、奉獻、聚會,這些在人眼中看得到的『大事』呢?耶穌曾說:『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』。今天我們是否願意更新改變,真是來看重神所要成就的事『Kind of Work』,而不是人眼中的大事『Size of the Work』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