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4-08    


 
 

即使我們有『愛的感覺』、『愛的意願』、
『愛的認知』、也知道正確『愛的方式』,
卻是沒有任何『愛的行動』,
這樣的愛、只能說是『很可惜的愛』。
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the sharing『重拾我們行動上的愛』at DCCF on 2010/04/25



真正的愛,是有『感覺、Feeling』、有『情感、Emotion』的;而且是出於自發性的『意願、Will』去愛;不只是如此,我們也要認知、並學習『什麼是愛、What』、與『如何去愛、How』。但即使我們有『感性、理性、意志』上的愛,卻是沒有任何『愛的行動、Loving Action』,這樣的愛、其實還是不完全的。耶穌提醒我們,無論是去愛神、愛人,都是要『盡心、Heart』、『盡性、Soul』、『盡意、Mind』、更是要『盡力、Strength』去愛。若只有『情感、意志、認知』上的愛,卻沒有『行動』上的愛,那不就是可惜、是枉然的嗎⋯?



【個人回應】

是的,求神幫助自己,不只是有『愛的動機』、『愛的意願』、『愛的知識』、『愛的見識』,更是在每天生活中,能在言語、行為、待人上,都能有被神的愛所激勵『愛的行動』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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