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8-25
耶穌的『大使命』一定要加上『大誡命』、
『大誡命』一定要加上『大使命』。
若只有『大使命』、
那是只有『行動』卻沒有『愛心』;
若只有『大誡命』、
那是只有『愛心』卻沒有『行動』。
— by Andrew J.S. Liau
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24/08/19
在耶穌受死、復活、升天以前,曾賦予神兒女一個『大使命、Great Commission』,就是去傳福音、引領各樣的人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、並幫助他們在信主之後作耶穌的門徒、繼續在主耶穌的新生命裡長大成熟。只是在這過程中,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,就是我們做這一切,是因著責任、義務,是因著耶穌的『大使命』,還是因著愛神、愛對方的緣故呢?記得耶穌也曾提醒,第一、而且是『最大的誡命、Great Commandment』,是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主我們的神,同樣的要愛人如己。今天我們是否真是出於愛,來引領人歸主呢⋯?
【個人回應】
是的,有多少時候,當自己在從事福音、栽陪的事工時,雖是因著責任、義務、事奉而做,卻沒有從心裡去愛所服事的對象。求神幫助自己,真是能基於愛神、愛人的心(大誡命、Great Commandment),來引人歸主(大使命、Great Commission)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