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路加福音:十七11-19)
當我們的神創造了宇宙萬物時,祂也設定了其中的自然律。今天若是沒有這些自然律,我們不只將無所適從,更不會有科學的研究了。我們是否曾想像過活在一個世界,沒有一個重複的實驗會有同樣的結果,也沒有重複的烹飪可以做出一樣味道的菜⋯。神創造了這些自然律,是為了我們的好處。既然這些自然律是神所定的,祂當然也可以超越它們,但若非有特殊情況,祂絕不會輕易這麼做。
耶穌在這世上曾行過許多的神蹟,而每一個神蹟,祂都是為了憐憫人、使神得榮耀,並為了建立人對神的信心而行。但祂也曾拒絕過文士、法利賽人、撒都該人、希律王,甚至撒但對祂行神蹟的要求。因為他們都只是帶著好奇、看戲、試探的心態。有些在耶穌當代的人,雖然他們看見了耶穌的神蹟,他們的心卻仍不肯相信。
在上述的故事中,有十個人經歷了神蹟式的醫治,卻只有一個人得救。由此可見,經歷神蹟,並不等於得救。我曾聽一位基督徒的醫生說,他最感到挫折的一件事,就是想到每一個他從死亡邊緣救活的病人,有一天仍將死去。今天我們是看重神蹟、看重神的醫治,去追求那些超自然的事物,還是更重視我們的靈魂是否得了永恆的救贖呢?